今天的内容先让我们从一个故事开始:我叫小海,职业是开网店,店铺信誉一直挺好,但后来买房办贷款时,我贷不下来。去查,才发现,大学时的助学贷款,有几千块钱,拖了很久,成了央行信用报告上的污点。于是就只能让我老婆去跑房贷,最终倒是办下来了,但过程特麻烦。我老婆说是因为我拉低了家里的平均分,还连累了她!
你向人借过钱吗?这片文章我看完,心里触动了…说的太好了,请好朋友认真看看,尤其是后面几段话:值得深思。
面对朋友欠债不还,很多人因为碍于面子,碍于情义,或担心得罪朋友,或害怕失去朋友而不好意思去催债。可结果往往是:我们不好意思催,他却好意思不还。最后呢?
债主们都知道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有时候即使胜诉了,老赖拒绝执行,心存侥幸甚至玩起“躲猫猫”,趁着执行前恶意转移、藏匿、变卖名下财产,躲避法院的追责。老赖这些耍无赖的本事让人着急上火又无可奈何,各位债主,你们以为老赖拒绝执行就真拿他没办法了吗?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新规绝对让老赖一旦失信,寸步难行。
距离正式开启五一小长假还有5天,相信大家的内心已经想了无数个出门放飞的情景,但是有一种人却无法享受这份快乐,那就是——老赖!
做生意最重要讲一个“信”字,不仅要求诚信,还讲究互相信任。但是在创业路上,总会遇上几个“老赖”让你血本无归!
据翠翠的弟弟牟红飞介绍,翠翠失踪时只有16岁,初中还没有毕业,但已经在当地一家纺织厂打工上班了。失踪前,姐姐身体健康,并无残疾。被拐的“翠翠”小时候拍的照片成了牟红飞一家唯一的思想寄托
“我们误入高利贷陷阱,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山东聊城“辱母伤人案”中,受辱母亲苏银霞为儿子于欢写的陈情书中有着这么一句话。
据最高法的规定,具有以下6种情形的,法院会将信息录入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众可通过最高法网站查询: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南京一对情侣爱高消费,花钱大手大脚。去年,两人抵押汽车,向葛某借款20多万元,利息每日千分之三,折合年利率超100%,一个月后,两人只拿出几万块,连本带息还差18万。葛某多次讨要无果,将两人分开拘禁,辱骂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