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债务纠纷的逐渐增多,老赖的日益猖狂。最高法颁布法律来打击老赖,在法律文件的支撑下,各级法院也重拳出击打击老赖。而最近,有位员工因为欠钱不还,被法院登记在“全国失信被执行名单”上,最终被公司开除,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7年7月,杨某向朋友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于次年1月还清债款,随后与债权人王女士签下了借条。可是借期到了后,杨某以“无钱”为理由拒绝还钱,王女士便允许杨某可以慢慢还,但后来,王女士发现杨某最近换了新车,于是王女士便催促杨某还钱,杨某得知后,却无耻的说,买了车没钱了,过几年把车贷还了再还你。
王女士觉得杨某是刻意的不愿还钱,2018年5月,王女士将杨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协商处理。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女士胜诉,要求杨某立即还钱。可是杨某却不愿履行法院的判决,最终,在王女士的申请下,杨某被法院登记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
2018年8月,已身为公司副经理的杨某受公司派遣前往北京总部学习,公司却发现,杨某的身份证不能购买机票,经公司查询,杨某早在今年5月便被法院登记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行为。
后来,公司将杨某辞退了,杨某觉得公司大题小做,这并未损失公司利益,公司开除他是违反了劳动法。于是,杨某就将公司告上法院。但是,法院却判决公司胜诉,因为《限制高消费令》上明确有着规定,老赖不能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高级管理职位等岗位,因此,公司的做法合情合理。
这不经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正义会迟到,但他从来不缺席”,而杨某“一赖到底”的行为不仅仅失去了诚信,也失去了一份好工作!
《限制高消费令》:(部分对老赖的限制措施)
1、老赖不得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
2、老赖不能租赁高档办公楼、高档商场进行办公;
3、老赖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交通工具;
4、老赖不能去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比如:高档酒店、高档宾馆、高档餐厅、高尔夫球场等地进行高额消费;
5、老赖不得外出旅游、度假,并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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