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郭德纲,大家想起的必定是其咄咄逼人的一双嘴,还有时常与弟子网上撕脸互骂。其实看热闹的小伙伴也挺喜欢看郭德纲的各种撕。这不又有一个小伙伴的看头:德云社成老赖,事因戏园广德楼。
最高院失信被执行突现德云社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页面中发现,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一起与北京宣房房屋经营公司的民事纠纷登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页面显示,依据判决,被告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广德楼娱乐产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现西城区) 大栅栏39号71间房屋腾空,交由原告收回自用。同时在“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及“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两栏中,显示为“全部未履行”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德云社成老赖原因
北京德云社失信案件发生在2011年,记者没查询到具体信息,但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判决三被告将涉案房屋腾空,交由宣房公司收回自用。而在2013年,北歌公司又与宣房公司因财产损害纠纷闹到法院,其中同样涉及到了德云社。
在2013年的案件中,宣房公司诉称,大栅栏39号的71间公房由该公司经营管理,现由北歌公司经营、销售商品,并出租给北京德云社进行商业演出,并由北歌公司提供给其出资、注册的广德楼公司进行办公。宣房公司称,北歌公司从事的演出系商业性而非公益性演出,但始终未向宣房公司支付任何费用。于是宣房公司起诉,要求北歌公司支付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房屋使用费。
北歌则辩称,涉案房屋由公司前身北京曲艺团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修缮并使用至今,宣房公司从未行使过房屋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也未签订公房租赁协议。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根据2011年涉及德云社失信案的判决,判定北歌公司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其应向宣房公司支付房屋使用费,判决北歌公司向宣房公司支付房屋使用费155万余元。
为啥德云社成老赖很少人知道
法律是严肃的。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法律判决书已经生效好多年了,法院为何没有强制执行?能够强制执行普通百姓的房产,就执行不了德云社?我们还想追问的是,司法部门为何眼睁睁看着德云社成了老赖?德云社成为老赖之后,有几个人知道了?为何没有将这样的新闻发布出来?当黑名单只是锁在监管部门抽屉里的时候,还有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