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有能力而不履行偿还,那就是老赖。生活中许多债权人也很苦恼,遇到老赖毫无办法,即使告上法院,老赖也依然不履行,究竟该怎样对待老赖呢?
老赖态度蛮横,法院对其拘留
海南昌江男子陈某借人310万元不还,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进入执行程序,在法官多次调解下先后偿还近40万元。今年以来,对执行法官多次通知置之不理,并拒不接受传唤。8月2日,在法官调解下陈某同意到法院协商,车辆行驶中,他突然殴打申请人,并打落执法仪、扬言杀了法官。执行法官一行将其带回法院继续调解,遭其蛮横拒绝,还大声谩骂法官。其女儿也大闹法院安检室,摔坏安检设施。之后,法院对陈某处以拘留15天。
陈某虽被处以拘留,但他当着法官面在警车里殴打申请人等,是应予处罚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对此行为应直接进行处罚,而不是与其继续进行协商、调解。
有能力去偿还,却态度如此之恶劣,如此藐视法律。法院也只是给予拘留,和继续调解、和解的执行。这只会让老赖更加嚣张,那么司法究竟应该怎样对待老赖,特别是如此恶劣的老赖呢?
究竟该如何对待老赖:坚决、严肃、不给一丝喘息机会
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严肃性和国家强制力的体现,与体现被执行者自由意志的和解,在性质上是不相容的。尤其是,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间是非常明确的。允许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和解、以重新协商的期限取代裁判文书确定的期限,无疑是对法定期限的否定。如果一次次进行调解、和解,会让权利人、执行法官和生效裁判全都围着被执行人转。
因此对于有能力履行却态度蛮横的老赖,在判决生效一定期限后,不按执行之人。应该给出严肃而坚决的处理方式,资产冻结查封拍卖,直接该进行就进行,不再给予任何调解、和解让其再一次有理由赖账的机会。同时,除了拒不配合,且态度极其恶劣之人,交由相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真正促使法院判决真正起到作用。所以,究竟该怎样对待老赖,据其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