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总觉得,借到钱是本事儿,没钱去还债那我就跑路吧。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儿。要是人人都这样了,那法律还有何作用。老赖贷款跑路,落网统统被判刑。
胡某,初中文化,曾经营一家包装材料公司。2013年7月至10月,他先后向某国有银行某支行贷款3000万。
此后,因为胡某和他的公司无法按时支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被银行起诉至法院。2014年,法院判决胡某的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没几天,胡某先是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了公司的注册地址。然后,又把公司价值数百万元的设备,以及经营业务全部转移到另外一家包装材料公司。
新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胡某的女婿,实际掌控人还是胡某。
“胡某的做法极其恶劣。”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说,资产转移到新注册公司名下后,背负银行贷款的老公司,其实成了空壳公司,导致法院在判决后无资产可执行。
去年年初,金华市开展打击整治恶意逃废债工作专项行动,办案民警很快查清胡某的犯罪事实。胡某只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随后,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胡某被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今年3月份,胡某获刑1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10万元。
从银行骗贷数千万跑路
落网被判刑八年半
王某,初中文化,因非法吸收民间存款,向银行骗贷的事情,曾经在当地引起不小的轰动。
从2008年开始,王某以做生意、购买土地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30多人借款,借款金额高达8958万元。为了能顺利借款,王某开出的月利率达到1.5分-5分。
2012年,资不抵债的王某,又打起银行的主意。他虚构了采购铁皮、不锈钢的订货合同,以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骗取贷款1700万元。他用同样的方法,又先后分别从另外两家银行骗取贷款2000万元、1200万元(其中承兑汇票800万元)。
2013年10月,走投无路的王某选择跑路。
金华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后,王某被公安机关上网缉捕。落网后,因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至法院。
今年2月,王某获刑8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