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凌晨,早早在南阳火车站等候的内乡法院执行局干警与该院跨省抓“老赖”小组碰面,顺利将跑路到辽宁省阜新市的被执行人杨某带回内乡县。
2013年,原告胡某与被执行人杨某达成“购房协议书”,并约定指定日期给胡某办理房权证,承诺如果办不了证,退还全款及利息,原告遂支付被执行人杨某购房款22万元。然而约定办理房权证日期已过半年,被执行人迟迟办不出房权证,原告要求其退还买房本金及利息。杨某先支付原告10万元,以资金周转为由下欠12万元,但拖欠至今仍未还款,双方为此发生诉争。
案件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杨某在指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原告12万元及利息。
还款日期已至,杨某却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杨某却视法律文书为白纸,拒不履行,且早已心生规避执行的想法,外出并更换手机号,让执行干警无从查找其下落,该院依法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网上追逃。
11月12日,被执行人杨某在入住宾馆时,工作人员发现杨某为在逃人员,遂与当地警方联系。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将杨某拘留后联系内乡法院执行法官。
接到消息后,该院执行法官李富贵携手该县公安民警立即动身迅速前往辽宁省阜新市将一直规避执行的杨某带回内乡,如果杨某仍执迷不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