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个淡蓝色的星球上,除了人类,还生活着一个奇葩的物种,叫老赖。
如果你碰上了,算你倒霉。
他们的词典里,“借”字是大写加粗的,“还”字是小写、倾斜,甚至delete的。
其实,他们也很憋屈:
老子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老子有钱自然会还你,催什么催?真特么小气,借你俩钱跟催命一样,白交你这朋友了!
对于借钱出去的那帮孙子来说,则是站着借钱,跪着追帐,各种心酸各种委屈各种不甘。
小编读小学的时候被同学借过一本漫画书,这位同学许久不还,小编看得出他想据为己有,有一天趁他妈妈来接他放学的时候,向他妈妈反映了这个情况,他妈妈说一定督促他尽快还,可是又一段时间过去了还是没有还的意思,于是叫上几个朋友放学的时候堵他说再不还就打你,第二天我顺利的拿回自己漫画书。人的劣根性应该是天生的,在付(还)钱这件事情上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压力他更是不会给还的,相信我,如果有赖账的机会他绝对赖账,这个压力难道还是小时候的恐吓加威胁吗?当然不是,我们已经成年了;这个压力就是法律的强制力。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是西方谚语,意思是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达法定期间后,即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起2年诉讼时效,这个时间是不得约定延长或缩短的,也不得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一百个朋友里,你找不出十个你好意思开口借钱的。
十个你开口借钱的人里,你又找不出两三个真正愿意借钱给你的。
当然,借个三五十块偶尔应急另当别论,也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成千或者上万,肯借给你的,除了壕圈,一般的朋友里少有。
对于这样的黄金资源,你若辜负信任,就是自毁长城。
而你所赖掉的钱,就是你自身信用的标价。
所以聪明人会信奉这样一句话:宁愿忘记别人借自己的钱,也不要忘记自己欠别人的债。
别以为你的人格流产和信用破产没有其他人知道,受骗者只能哑巴吃黄连,你也不用担心遭报应。
别人用汗水换来的收入,岂有易得之理,被你凭空霸占,谁会心甘?
这年月,网络发达,信息通畅,论坛、微信群、朋友圈、QQ群……社交工具多得不要不要的。
但凡存有证据,随手给你一曝光,搞不好一夜之间你就成网红了。
即使成不了网红,口碑之下,你会被多少知情的朋友在心中拉黑,只有天知道。
而且你赖的钱越多,受到的饱和攻击越加强大和持久。你的信用标价越高,付出的代价就越大,这也是天理。
曝光你的老赖行为,对于受骗者来说还有一大好处,那就是从此堵住那些想借钱的人的嘴。
人家都已经因为借钱被骗过一次了,你还好意再向他开口借钱吗?
所以你想,谁不会积极踊跃、随时随地、处心积虑地替你密集宣传和造势?
因为赖那几个钱,就要让你的人格招牌变成别人的挡箭牌,真的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