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几眼,老赖就被法院执行人员看出倪端,最后被法警当场抓获。人在做,天在看,做了欠债不还的亏心事,看见警车肯定心虚了。
集会是以前栾川各乡镇在交通不便,为生产、生活需要,在每月固定时间进行集中采购、物品买卖的时段,虽然时过境迁,但这个习惯一直被保留下来。在三川等地,每月的8、18、28号都是固定的赶集日。3月18日,集会向以前一样非常热闹,而执行局副局长原宏敏和干警们确没有心情欣赏节目,原来是找了多次的被执行人谢某还没有找到。当干警们来到谢家中时,大门紧闭,喊了很长时间却没人回应。就当大家以为又白跑一次的时候,原宏敏却发现一个细节,院内的桌子上还放着一副碗筷,既然有碗筷,就说明有人,并且没有远去,按照常理推测,人一旦出远门肯定要把桌子收拾干净,既然没有收拾就说明有可能没有远离,说不定去看赶会了。想到这,原宏敏高兴了起来,带着干警到镇上去碰碰运气。
大家在人群中查找,这时候有一个人反常动作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大部分都在挑选商品,可是这个人不时看停在路边的警车,还不时偷偷观察着身着警服的干警,想看又不敢大胆地看。这个人说不定有问题,果不其然,经仔细辨认这人就是逃避执行很久的被申请执行人谢某,也许意识到情况不对,谢某拔腿就跑,执行干警一拥而上,迅速把他控制住。谢某懊恼地说“我就是做贼心虚,就因为我多看了你们几眼,就被抓了,早知道就不看了”。原宏敏说“不仅仅是因为你多看了几眼,而是你院里没有收拾的碗筷暴露了你”。
谢某到底做了什么事呢?原来,2013年11月30日,谢某为杨某担保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楼某多次催要,但被告杨某及其担保人谢某拒不归还,后借款人杨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去年,原告楼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某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借款10万元。经法院判决,谢某应履行担保责任,但他一直逃避执行,前后多次寻找未果,这次终于把他逮住了。
看到要对他进行拘留,谢某慌了神,表示愿意先履行一万元,并带领干警来到银行,当场支付欠款1万元,对剩余款项签订了还款保证书,保证按照约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