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现在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影响这么大,连政府招投标都会受到限制”,这是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全部履行了债务后说的话。
据了解,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建筑业公司,主要从事公路、市政、建筑工程,因拖欠申请执行人某贸易有限公司的水泥货款,申请执行人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经裁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人民币170112元给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人某贸易有限公司向萍乡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遂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限制有关消费。没想到措施采取才一个礼拜,被执行人就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提出想与当事人和解。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给双方提供这个平台。之后,双方的和解也非常顺利,被执行人一次性将170112元和执行费全部履行,申请人某贸易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剩余债务利息,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过后,执行法官打趣的向被执行人问“办了这么多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我们见多了,像你这种这么急着上门履行的我们还是少见,你是出于什么原因呢”,对方不好意思的说到,“一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本来就有意想还,但确实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二是公司现在主要都是承接政府的工程比较多,法院将公司打入老赖,什么事都做不了啊,所以比较急”。
法官释法: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不仅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受到限制,而且会有信用污点,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