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时候,债权人会遇到债务人耍赖,不履行债务,甚至故意转移财产等情况,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一般都会起诉,甚至申请法院冻结其相关财产。但可能很多债权人不知道,其实冻结财产也是有期限,到期后就自动解封了,债务人又有支配权了。并且不同财产冻结期限也是不一样的。
一年多以前,我因合同欠款纠纷诉至法院,在得知被告在第三人处有应收款若干元,于是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将该款冻结,第三人不得向被告支付,亦不得做其他处理。但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我想问一下该保全申请有无冻结期限?我担心已经到期了,对方就把钱划走了。
犬神解答:申请冻结债务人财产是有一定时效期限的,具体期限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 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