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外出打工的人都希望能拿到工钱,开开信息回家过年,给家里老人,小孩儿添置年货,团团圆圆。可是却偏偏有些无良之人,工人辛辛苦苦干了活,却拿不到自己那份血汗工钱。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查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老赖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湖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勾某(男,31岁,张湾区人)拖欠12名职工2017年6月至8月份工资,共计80753元,随后勾某玩失踪。老板跑路了?员工们人心惶惶,一直无法联系勾某。
2017年9月,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了该欠薪案,并责令勾某支付,勾某承诺于9月25日结清所有职工的工资。
未料,勾某玩起了拖延战术,在筹集资金期间,态度消极且电话无法接通,处于失联状态。
为此,人社部门便将该案件移送茅箭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随后,办案民警们将勾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勾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经茅箭分局批准,犯罪嫌疑人勾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