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执行难的老问题,法院在执行各种“失信人”时,已经全方位加强手段,24小时待命,全网布控,只要这些老赖一露出行踪,无论冰天雪地,法院都会毫不懈怠去坚决执行案件。
2014年,张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涂某,涂某将其位于浠水县散花镇叶家桥还建房屋交由张某装修,完工后经结算,涂某应支付张某人工费及材料款共计40000元;同年,涂某以投标江北农场住宅小区房产开发为由向张某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200000元。2016年5月15日,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双方确认以本金240000元,利息20000元,涂某并承诺在2016年5月31日前付清本息,如到期未付,则按月息两分计算至还清止。因涂某未依约还款,张某遂将涂某诉至法院。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涂某自认为自己系外地人,长年在外“打游击”“躲猫猫”,认为法院执行干警拿他没办法,殊不知他早已被法院实行监控措施,且被公安局挂追逃。
执行法官王寒竹接到武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来电,“你院申请临控的案件当事人在中南路一宾馆触网了”一条简短的信息,一下子牵动了王法官的心,看着窗外大雪飘飘,顿时心生疑虑,天气这么差现在去得了武汉吗?100多公里的路程,高速公路封闭了没有?在片刻地犹豫之后,他立即拔通了执行局长的电话,及时反馈了这一重要执行信息。郑局长当即回复:立即组织你们执行团队人员出发,我来联系法警大队人员,十分钟后在院里集合。接到命令的王队拿着手机便夺门而出。
平常到武汉不足二小时的车程,今天行驶三个小时还没能出高速公路。执行队伍终于到达了武汉市中南路某宾馆,在前台服务的配合下,很快查实了房间号。当执行干警敲开房间后,却都傻眼了,所住的房客竟然不是要拘的被执行人,年龄不对、身高不对、相貌不对,难道是信息有误?王队长与郭政委互相使了个眼色,问道:“请把你的身份证拿出来?你所住的房间是以谁的名字登记的?你认识涂某某(被执行人)吗?”,面对执行队伍的强大攻势,房客完全搞不清状况了,将开房登记的经过全部说了一遍,并积极表态立即带执行人员去涂某某的房间。
原来狡猾的涂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为朋友开了一个房间,自己却用别人的身份证另外开了一个房间,所以出现了刚才的场面。在那位房客的带领下,执行干警进入了涂某某的房间,查验身份证,对比相片核对无误后,立即宣布了拘留措施,戴上手拷,押解返回。
执行队伍安全返回浠水,将被执行人涂某某送至拘留所进行关押,至此,执行干警经过长达七个多小时战斗,克服了气温低、路况差、时间紧的困难,圆满完成了任务!
“无论风霜雨雪,白天黑夜,执行工作永不停息”,“拒执已入刑,老赖触网即被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