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的借贷中,只要有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双方大都会出具书面的欠条凭证等。这样才能证明债务合法关系存在。但是在出具这种类型的书面证据时,就会有很多疑惑,比如,欠钱用打印的方式,然后手写签字,这样合法吗?
其实冲法律层面来讲,只要双方债务关系的情况是属实的,欠条用打印和手写都可以,但是还需要本人签字。
个人欠条内容手写好还是打印好
民间借贷合同当然手写的证明效力比较强。全文应当由债务人书写并由债务人签字(如果捺印更好),最好在借条中注明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在借条后附带身份证复印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或背面书写借条)。
由于打印的内容可以添附(如:在空白处继续打印其他内容),因此,不适宜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方式。如果由债权人书写欠条内容,而欠条又保存在债权人手上,存在在空白处自己添附内容的可能性,因此,也不应当由债权人书写。
上述两种方式(打印或债权人书写内容)都容易发生争议,债务人可以声称债权人动过手脚,拒绝承认欠条的合法性,导致借条发生效力瑕疵。因此,应当由债务人书写全部欠条内容(因为欠条掌握在债权人手中,不存在债务人自己添附的可能性)。
另外,欠条必须意思表示明确,不能有不明确的表述,比如:“某某欠某某借款若干元”看上去好像正确,实际上中文中并没有明确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
因此,在欠条中应该注明出债权人某某和债务人某某。尽量划销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