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时有转错账的经历,转错账后,第一时间告知对方还款,对方是怎样做的?
一年前小张的同事打电话问她10000块钱,放下电话后,小张便直接转账过去了。
一天后,同事再次打电话问她借款的事,小张说不是已经打过去了吗?同事表示并未收到。小张忙查了转账记录才发现钱款错转给了另一个前公司同事,因为这两个同事名字相似,小张并没有即使意识到转错了。而那位前公司同事呢,竟然一声不响的收了款。
小张问那前同事要钱,谁知那同事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
小张直接到了前公司找那同事。
谁知那同事却声称没有借条,不愿还钱。
这让小张很苦恼便到法院起诉她的这位同事。
10000块如鸡肋一般,食之麻烦弃之可惜。小张感觉为了10000块不值得,后来又感觉10000块打水漂了很心疼。经过两天的纠结,她还是到法院起诉了那个老赖前同事。
在庭审当日,小张的老赖同事未到庭。法院方多次要求其同事参加诉讼,但其拒绝到庭。
法院方经沟通,发现其老赖同事承认收到了10000块,也承认小张有过多次催款行为,但否认与小张存在借贷关系,其老赖同事认为存入其账户的款就归其所有,拒绝返还。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其老赖同事返还该比款项及相应银行利息。
法律解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就是说在双方未有签订借条且对方又不承认你们之前存在借贷关系的情况下,如同上述案件中小张,是可以通过“不当得利”这个途径来让对方还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