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最近却出现了一例让人尴尬的案例。400多名大学生借钱买高档手机后,却不愿意还款了………2018年上半年,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受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起诉某高校400多名大学生的纠纷案件。值得一提是,该案件开庭后,没有1位大学生如期参加庭审。这些大学生普遍的认为,“校园贷“属于非法贷款,国家正在大力打击“高利贷”,因此不用还!
文 | 犬神悬赏网
据了解,该案件的借款金额均在7000元左右,从双方的借款合同来看,这400多名大学生都是通过原告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的“704校花”业务进行借款。资金到帐购买手机后,这400多名大学生都以各种理由没还钱,因此成为本件案子的被告。但因借款的学生们分布在全国各地,法院利用合同中学生签订的地址寄送起诉材料,但是不少起诉材料被借款人拒收。被起诉的大学生中,有3名是江西3所高校的大学生,法院也向这3所高校发函,希望学校能督促3名被告应诉,但开庭时,并未有学生来法院接受审理。
法官黄支革为了被告人的利益,6月初,主办法官黄支革和原告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一同赶赴离广西较近的贵州省贵阳市,找到了其中被告的20名同学,希望对方参加座谈会协商还钱事宜。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无1位大学生愿意参加。主办法官只好去找学生们的老师进行协商,并将原告出示的调解方案告知老师,希望通过老师让学生们还清借款。对此,原告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承诺,若被告们都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他们同意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诉讼请求,并同意结案,不再控诉被告们。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就在法官准备离开贵阳回到南宁时,有3名大学生表示愿意一次性归还借款。原因仅仅是,他们找到了好工作,害怕这件不光彩的事让他们丢了工作,因此父母给他们钱,让他们来还清借款“了结”此案。更令人惊讶的是,这3名大学生称,收到法院的起诉材料后,部分大学生竟成立QQ群,他们一致认为,国家正在打击高利贷、非法房贷,而这个“校园贷“就是非法房贷,因此他们不用还钱。
换句话说,24%内的利息是受保护的,而36%以上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原告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已经通过协商,放弃利息、违约金等诉讼要求。而本金则是处于法律保护的正常范围,因此被告的大学生们若拒绝还清借款,就属于欠钱不还的“失信人”,会被记录在我国的“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上。
值得一提的是,若被记录在“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上,将造成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唯一住房将被拍卖;坐不了飞机、上不了高铁,海陆空全面限制出行;用不了花呗等,不能申请贷款;限制高额消费(比如子女出国留学);不能开公司当管理人员;养老金、工资收入可以直接划扣;最高可判七年……
对此,一位吃瓜群众也表示,“我闺蜜大学的时候,信用卡差1块多没有还清,上了征信。两年后要买房,就傻眼了,没有一家银行愿意贷款给她,搞了很久很久,最后建行愿意担保借给她,前提是要收高利息。现在不顾征信的人,到时买房车贷款,办信用卡,签证的时候,就知道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