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刘书红所在公司江西省宜春土木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向蒋女士借款32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并约定相应利息。借款期届满刘书红无辜耍赖,蒋女士随即将刘书红及所在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债务人刘书红依法向蒋女士支付本金32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强制执行。判决后刘书红隐匿财产、失约跑路。 现,蒋女士委托犬神寻找网悬赏4万元寻找刘书红踪迹及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