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东林,是从事木材加工业务的,朱金洋原先是我生意上的客户,朱金洋从事家具生产(对外称“国美家具”),从2008年朱金洋就一直在我这里购买加工的装饰板生产家具,期间朱金洋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后经我们双方结算,朱金洋还欠我91866元,2013年5月4日,朱金洋向我出具了一张欠条,并收走了欠款部分供货单,并承诺三个月之内(即2013年8月4日前)付清,但是迄今为止朱金洋并没有履行当初的承诺。到现在加上法院判决产生的延迟利息和案件受理费2096元,共计165962元。
出于无奈,现希望广大网友能帮帮我,帮我提供朱金洋财产线索。我愿意拿出1万元给我提供朱金洋相关信息的人,作为答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