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邹阳驾驶易正燕所有的渝AI3N78号小型专业作业车搭载陈某、黄某、何某、任先生沿兰海高速行驶,由于车辆左后轮漏气,致使该车发生事故,造成1死3伤,事故中任先生受伤至残疾,经交警部门认定,邹阳驾驶机动车存在安全隐患,邹阳全责;2014年1月14日,邹阳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受伤者就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易正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扣除邹阳前期支付部分费用及保险理赔后,易正燕应赔偿剩余各种费用共计52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易正燕隐匿财产,跑路失联。
现,任先生委托犬神寻找网悬赏3万寻找易正燕踪迹或者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