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妙祥与孙先生系部队团级转业军官,双方较为信任。但于2013年19月11日,杨妙祥以急需装修,尚差10万元装修款为由向孙先生借款10万元,周转1个月,至今未还。
2014年3月23日杨妙祥再次向孙先生借款10万元,至今未还。
2014年3月31日,杨妙祥以装修工程马上完工急需资金为由再次向孙先生借款20万元渡过难关,约定工程完工将总计40万元借款一并还上。
2014年5月5日杨妙祥找到孙先生,再次要求借款10万元做收尾工程,承诺完工后一并还上。
基于兄弟之间的友情,孙先生前后借于杨妙祥本金总计50万整。杨妙祥工程完工后因质量问题严重亏损,暂无力偿还借款,双方经协商,于2014年8月30日,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延期一个月还款,并约定相应资金利息。合同到期后,孙先生多次催收,杨妙祥均未还款。孙先生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缺席审判,判决杨妙祥履行偿还借款及资金利息义务。因债务人杨妙祥下落不明,胜诉后的孙先生并未收回借款。
现,孙先生悬赏7万寻找债务人杨妙祥踪迹、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